服务协议
易金在线服务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易金在线提供的网站平台之买卖服务行为。凡参加易金在线买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阅读本协议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本协议中“易金在线”指由北京易金信德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并运营的在线网络服务平台,“藏品”是指由委托人委托易金在线通过其网络服务平台出售的标的,包括钱币、纪念章、证书、包装盒以及其他物品。
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的规定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易金在线交易其藏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与易金在线签署委托交易服务协议;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易金在线签署委托交易服务协议。委托人委托易金在线交易其藏品时,即自动授权并同意易金在线对该藏品自行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
第三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向易金在线交易藏品的,代理人应向易金在线出具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代理人若为自然人的,还必须持有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易金在线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其认为合理和必要的方式进行核查。代理人所有行为视为委托人之行为,委托人对代理人进行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后果。凡受托为他人进行交易的,如未向易金在线表明委托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的,视为行为人本人进行的交易。
第四条
委托人就其委托易金在线交易的藏品不可撤销地向易金在线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一)其对该藏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委托人就藏品的取得和交易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处分权、知识产权权益等),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藏品的来源、真伪和瑕疵向易金在线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三)如其违反上述保证,导致易金在线和/或买受人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因藏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相关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委托人应赔偿易金在线和/或买受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和损害,以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及律师费用。
第五条
委托人保证自己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竞买自己委托的藏品。如其违反本保证,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易金在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易金在线对藏品是否适合由易金在线交易、对交易条件及交易方式等事宜拥有完全自主的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网上展示、藏品图录、新闻媒体或其他载体对任何藏品作任何内容说明或评价;
(二)就任何与藏品相关事项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三)就委托人之藏品在插图、展览及其他形式的展示活动中的安排;
(四)委托交易的藏品交易时间安排。
第七条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易金在线订立委托交易服务协议并将藏品交付易金在线后,所有藏品将自动被投保于易金在线所购买的保险,保险金额由易金在线与委托人另行书面约定。如委托人未与易金在线书面约定保险金额,则以起始价或一口价为依据。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藏品的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和规定处理。由易金在线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委托人同意,易金在线在获得保险赔偿后有权先行扣除委托人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后,再将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第八条
易金在线不接受委托人未经过易金在线书面同意即使用快递方式向易金在线寄送藏品委托交易的行为,如因此种行为造成的损失,所有责任将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藏品成交后,在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款项,且各方之间没有发生任何纠纷的前提下,易金在线在扣除委托人应付的各项费用后,于规定时间内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委托人。如买受人未支付交易款,易金在线征得委托人同意后,藏品再次交易。再次交易时,如为竞价交易则免除服务费及制作费,如为一口价交易则免制作费及60日保管费,但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仍旧按规定另行收取。如委托人不同意再次交易,藏品将退回委托人,易金在线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除易金在线书面同意外,委托人所委托的藏品一经上架预展后不得要求易金在线更改起始价格或撤回委托,也不得以各种理由自行交易或另行委托他人交易。
第十一条
藏品被易金在线认为是不适合交易的,或藏品未成交,或交易被撤消的,委托人应自易金在线发出领取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负费用取回藏品,并向易金在线支付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若选择运输寄回的,藏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易金在线将藏品交付给运输机构之时起转移给委托人,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委托人承担。藏品在运输途中的保险应由委托人自行购买,如确有必要委托易金在线购买的,应及时向易金在线提出并得到易金在线的确认,但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如未购买或未购买足额保险并且之后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若委托人未在前述规定的期间内领取藏品的,易金在线将按公布的仓储费收取规则收取日常仓储费用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向公证机关进行提存,或者在无法或不便提存藏品的情况下将藏品进行变价,以变价后所得价款向公证机关提存。
第十二条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易金在线有权在交易服务的任何时间中止任何藏品的交易活动,且无需向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一)易金在线对藏品的所有权归属、合法性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二)易金在线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保证的真实性或准确性持有异议;(三)易金在线认为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
第十三条
对成交的且易金在线已付款给委托人的藏品,如经有权机构鉴定为伪品的,易金在线有权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索款项。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易金在线网络服务平台上确定唯一的银行结算账户供易金在线与委托人之间结算款项使用。易金在线及经易金在线授权的代理人将结算款项转入该银行结算账户时,易金在线向委托人支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履行完毕。委托人应当及时查询账户变动,如有疑义应及时向易金在线提出。自委托人委托的藏品成交之日起30日内,委托人未对款项支付向易金在线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委托人无异议。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的规定
第十五条
竞买人必须是在本网站进行注册、同意服务协议以及其他交易规定并根据本站要求办理必要手续、在交易活动中具有竞买权的个人及机构,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均不属于正式竞买人。
第十六条
藏品图片为藏品真实状态的显示,除此以外的任何内容,均为辅助说明,易金在线不承担任何责任。易金在线仅就藏品真伪及权利瑕疵承担应有的担保责任。藏品保真以及权利无瑕疵担保不包括在易金在线平台上已经明示和其他主体联合设立的专场以及易金在线只提供出价工具或只提供代售服务的藏品。在上述交易中,由相关的其他主体就真伪及权利瑕疵问题向竞买人与买受人承担责任,竞买人与买受人同意易金在线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
在易金在线举办的交易活动中,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查看,易金在线将制作部分藏品图片,并对藏品之状况以文字等形式进行简要陈述。若藏品与描述或名称等出现任何不一致时,易金在线有权随时有对该藏品的描述或名称等进行修改,且不负任何责任。除藏品经有权机构鉴定为伪造外,上述任何不一致均不构成竞买人或买受人撤销交易的理由。
第十八条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或其通过其委托的人了解有关藏品的实际状况并对竞买藏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审看拟竞买藏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藏品是否符合描述。易金在线对藏品进行的任何文字等描述为辅助说明,易金在线对藏品除真伪以外的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易金在线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交易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或委托他人审看拟竞买藏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藏品是否符合描述,而不应依赖易金在线的文字描述、图像宣传等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
易金在线为买卖交易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平台,秉持中立立场服务于委托人和竞买人。易金在线所有交易的评级币、章级别划分均由第三方评级公司(限NGC、PCGS、中金国衡三家)认定,易金在线所提供的任何附加描述都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实际品相级别评判标准和最终法律解释依据,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视为对上述评级公司评级结果的认同。竞买人应认真查阅实物或图片描述参考,如有疑义应及时垂询易金在线客服电话进行求证解答。竞买人出价即视为对藏品状态的确认。成交后,除藏品被有权机构鉴定为伪品外,买受人不得以评级币、章存在缺陷或瑕疵以及评级币章装载盒存在瑕疵或缺陷等理由要求取消交易。
第十九条
只有按条件注册成为易金在线会员才有权利在本网站竞买物品。未经注册,任何人只可在易金在线上一定范围内浏览藏品信息或享受本网站的其它服务,但无资格在易金在线上参与竞买。
第二十条
(一)获取竞买额度的方式:1.保证金将按易金在线公布的比例产生竞买额度; 2.保证金可以全额无息返还给会员,同时会员的竞买额度将相应减少; 3.保证金与竞买额度的具体增减数据会在会员个人账户中体现。
(二)获赠竞买额度的方式:1.会员可通过参加易金在线各项活动获取赠送的竞买额度; 2.赠送的竞买额度不可兑换成现金; 3.易金在线保留自行调整赠送竞买额度的权利。
(三)对易金在线认定的特别藏品,除需要一定的竞买额度外,还须进行专门登记注册才具竞买权利。
第二十一条
通过易金在线进行竞买必须符合易金在线公布的交易规则。每次出价前竞买方需自行确认输入的金额,一旦出价即视为本人认可。除藏品明示可以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外,易金在线交易的纪念币、章、纸币等所有藏品均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一经出价即表示本人接受。
第二十二条
因网络延时、计算机病毒等非易金在线所能控制、避免与克服的因素造成的出价延迟、错误等不得作为申诉或取消交易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当交易过程中出现网络攻击、网络阻塞等易金在线无法控制的异常情况,易金在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交易结果,或将交易结束时间顺延,并且无需向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关于买受人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竞买人竞买成功之后,即成为藏品的买受人。买受人除支付藏品交易款外,还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并自行承担藏品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因支付费用、藏品配送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成本和费用。服务费标准由易金在线制定并在网络服务平台上公示,易金在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
如无特别说明,买受人应当在藏品成交之后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易金在线提供的付款渠道支付相关款项。付款期限为成交之日起7日内,如遇调整,由易金在线决定并在网络服务平台公示。有特别说明的单项藏品付款期限,易金在线将在相关藏品上线竞买时另行公布。如遇特殊情况可向易金在线书面提出延期申请,但须在征得易金在线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付款。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预约在易金在线北京门店现款取货或在已经支付所有款项后预约在指定地点取货。上述指定地点包括易金在线上海、深圳、北京三家门店,买受人应在网络服务平台系统内提前指定地点并确定取货时间。如未在确定的取货时间内取货的,除由易金在线重大过失原因造成外,藏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包括寄回易金在线北京总部仓库过程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易金在线只接受本协议第二十六条的取货方式。如果买受人要求通过快递方式发货的,只有在收到买受人提交的应付总款后,易金在线才会根据买受人的选择安排合作之运输机构将藏品送至符合物流运输限制政策的指定地点。买受人应当在易金在线网络服务平台中填写并确认收货地址,如因收货地址变动、填写错误等一切不可归结于易金在线原因造成的快递延误、毁损、丢失等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选择快递方式发货的,藏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易金在线将藏品交付给运输机构之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自行购买保险或委托易金在线购买保险。届时如出现藏品毁损、灭失,买受人应直接向快递公司主张索赔,易金在线只负责协助。如未购买或未足额购买保险并且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八条
藏品在北京门店或指定地点现场领取以及需要快递运输的,一经买受人或其指定的收件人、代理人签收即代表买受人已经对藏品进行了品种、数量和外观检验。为方便买受人再委托易金在线交易等需要,易金在线向买受人提供的60天免费仓储期,自藏品成交之日起计算。享受免费仓储期的买受人在成交后14日内仍未选择领取或安排快递运输的,视为已经按照上述方式完成了检验。
第二十九条
如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藏品款项的状态持续7日,易金在线有权采取下列任一项措施或任几项措施:
(一)易金在线有权撤销该买受人在本网站的所有其它藏品的竞买纪录、冻结保证金。情节严重者,易金在线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如保证金足够支付相应藏品款项,易金在线有权动用保证金支付;
(三)如保证金不足够支付的,易金在线有权扣取全部保证金。被扣取的保证金中40%由易金在线收取作为人工服务费补偿,另外30%由委托方取得作为损失补偿,其余30%捐献社会福利机构。情节严重者,易金在线有权对该买受人提起诉讼并要求其赔偿易金在线因该买受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所涉及的诉讼费用及律所费用由该买受人承担;
(四)所有积分清零,并对级别做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
易金在线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藏品,仅应视为易金在线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易金在线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服务。对于因装运公司或快递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易金在线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易金在线有权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对违反法律或本服务协议的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取消其会员资格,且无需向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任何会员以会员账户进行的交易视为本人的交易。除非易金在线书面认可某竞买人是已表明身份及代理关系的某会员之代理人,否则该竞买行为应被认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与他人之间的争议与易金在线无关。
第三十三条
买受人若在成交后对藏品存在真伪争议的,除非能够提供经易金在线认可的,经国家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买受人不能以存在争议为由延期付款、拒绝付款或要求易金在线退货以及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但是,买受人可及时向易金在线提出争议申诉,易金在线同意协调买受人和委托人之间的争议,但易金在线不对能否协调解决争议以及争议处理结果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第三十四条
如无特别提示,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三十五条
易金在线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商业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协议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易金在线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十六条
易金在线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易金在线交易的任何藏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三十七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易金在线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交易藏品,对委托人、竞买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根据本协议参加易金在线交易活动而发生任何争议的,相关各方应向易金在线运营方北京易金信德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建立在易金在线与会员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协议中未明确的规则、规定及标准,如交易须知等,将由易金在线另行公布,并自动成为本协议的其他组成部分。易金在线的所有会员都有义务尊重并遵守协议的条款。易金在线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的其他组成部分。本协议其他组成部分有任何变更,易金在线将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并自动生效,适用于全体会员。如会员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对此,各会员如继续使用这些服务,应定期浏览易金在线网站,以便了解到最新的规则、规定及标准并需要继续接受新的条款和条件。会员不能以不了解本协议其他组成部分为由向易金在线提出任何请求或抗辩。本协议与其他组成部分不一致的,除非其他组成部分明确规定以该其他组成部分为准的,一律以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四十条
本协议于2013年11月20日正式启用,并于2016年8月10日进行第一次修订,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易金在线
北京易金信德科技有限公司